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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18 关注此话题 2008-7-22 8:42:56
我硕士毕业后与一事业单位签定了三方协议,但最后签合同时我的甲方已不是三方协议中的用人单位了,而是下属的一个企业了,我对此疑惑不解,三方协议对用人单位还有没有约束力,他们是不是违反了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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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17 关注此话题 2008-7-11 14:27:56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近6年,最近公司动荡很厉害。部门主管上班混日子是出了名的了,其办公座位是敞开式的,故同事们走动时经常会看见其研究股市K线图,他亦经常与其上司(下文称其为部门总管)上班时间交流股经,其上司是整个部门的大总管,在公司素有2007年股市收益近400万元之称,其著名言论有“股市开门我关门,股市关门我开门”之说。

我转入其部门工作3年余,期间数次更换我的岗位,今年5月下旬,其再一次要求变换我的工作岗位时,与我的意愿发生冲突,虽说最后双方协商一致,但我已经感觉其的不爽。2008年6月6日,部门主管突然找我谈话,其将我的上网清单拉出,指责我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不符的网站,并经常登陆我的淘宝店铺及篱笆论坛的交易贴,让我当天提出离职申请。我当场回绝其,并请其就其决定出书面通知,结果被其恐吓加威胁,称我这样做是跟公司作对,结果会影响我的个人档案记录,对我今后人生发展相当不利。

之后公司里再没人向我提这件事情,直到2008年6月19日,我上班途中搭乘地铁时,一脚卡进地铁车厢缝隙内,造成脚部软组织损伤,医院建议休假三周,以利康复。在我休假到第二周时,接到主管来电,询问我下周能否上班,我在征询医生意见后,告知其脚伤未愈,医生建议在家继续休养。哪知其要求我第二天一定要来公司申请病假,否则公司将不予准假,于是我于次日发邮件给其,并抄送人事部,告知我的工伤经过和伤情现状,请其准予我以邮件方式告假,待我康复后将病假单及病例复印件补交公司。然而,公司要求我一定要先将相关材料快递其,我遂于主管达成一致,请公司快递上门来拿材料。

期间得到其他同事的消息称,部门总管对HR扬言,一定要想办法借这个机会把我赶出公司大门

当天晚上八时许(2008年7月4日),我突然接到部门总管的来电,深居高位的他亲自打来电话,着实令我吃了一惊。在电话里,他恐吓我现在的做法是跟公司作对,对自己没有一点好处;他还借题发挥,说了几个离职员工的名字,告诉我这么难搞的人,公司不是也搞定了么。。。他还说,上班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相当合法,因为现在是信息社会,但我上班利用公司网络做自己的副业,违反了公司IT policy。如果我想在公司里继续做下去,就必须给他写封书面检查认错,让他看出我的诚意,否则的话最好我自己提出离职。

由于条件所限,如上通话无法录音。在我们公司,部门领导上班炒股,给我们带了一个很坏的头,上班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在部门内部已是公开的秘密。公司高层在我工伤期间,加以电话恐吓威胁,做法实在太恶劣!

请教相关律师和专业人士,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维权呢?下周一就要正式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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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16 关注此话题 2008-7-4 11:15:37
我们公司在不停地更换银行帐号,这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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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14 关注此话题 2008-6-20 13:41:07
公司最近以和全国其他分公司统一标准为由,降低我们的佣金。
我们的收入由底薪和佣金两部分组成。
底薪才1000多,而且10年未涨。
佣金方案执行了10年了,我们长久以来都认为这样的佣金比例是明确不会改变的。
固定的佣金比例也是我们进入这家公司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现在我们为公司做了很多客户,公司在不征得我们员工的同意情况下,单方面降低佣金。
严重挫伤了我们对公司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合法?
我们该采用何种合法的手段去维护我们的合理利益?
请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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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10 关注此话题 2008-6-14 17:02:32
你好,06年8月到07年8月签了一年的合同,07年9月到08年8月又续签了一年的合同,我的情况是维修人员在去年7月领了个设备零件。现在找不到了。现在他们以我给公司造成2000以上的损失。解除合同,合同条例上也有这一条,这样的话公司开除我那可以要求公司付补偿金吗?可以要求付多少补偿金呢?平常一个月最起码加班120个小时,加班工资都是按1.5倍算加班工资的,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双休日的加班工资是2倍吗?现在公司不赔偿补偿金,工资就算到昨天为止.就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设备零件现在找不到,并不代表以后就找不到了,那如果以后找到了呢???这并不是我的过错吧.麻烦解答一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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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08 关注此话题 2008-6-13 17:33:09
我是浦东某医院的一名护士,现在上海市在发每个月440的车贴。我们医院只有在编的员工有,我是人事代理的员工就没有。医院这种行为是否违法相关规定?我该怎么争取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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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02 关注此话题 2008-5-29 22:49:16
我97年进入一家外企至今已有11年,合同是6月30日到期。五月初接到公司的合同续签意向书,我在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上签了名。可上周刚接到公司通知,我所在的部门因为公司组织架构变动马上要取消了,部门人员需要进行分流或中止合同。请问:1、如果公司6月份不再和我续签合同的话,我是否可以坚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之前的意向书,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如果公司同意给我赔偿金要和我中止续签合同的话,请问我应该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是以我近一年的工资标准计算还是分段计算?(因我公司人事说,02年之前的按以前的工资标准结算。02-07年按此期间的工资标准结算。08年的按本年度的工资标准结算,请问这样是否合理?)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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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01 关注此话题 2008-5-12 11:39:05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因公司从未发工资所以提出辞职,但他说公司制度是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我进公司时他从未说过这一制度,公司以我未提前提出辞职而使公司遭受损失为由拒绝发工资 ,这一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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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100 关注此话题 2008-5-12 10:27:52
我在一公司工作了一个半月,因从未发工资所以不想做了但公司以员工辞职应前半个月申请为由拒绝发工资,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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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9 关注此话题 2008-5-6 14:55:06
两个月前我新进一家公司。
当时公司让我签了一份合同,现在看来这份合同很不合理。
包含了不完成业绩指标,不发放佣金的条款。
今天公司又让我把一模一样的合同重新签一遍,这有什么目的吗?
今天公司让老员工也签类似的合同,以前他们都没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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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8 关注此话题 2008-5-6 14:45:56
如果公司部门解散: 
原先部门的员工还在试用期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嘛?
需要怎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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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7 关注此话题 2008-5-4 14:57:37
目前公司碰到了这样一个案例——公司和一个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并且已经办好了所有离职手续。这时员工的父亲找到单位,说女儿检查出来已经怀孕40天,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此前,员工在与企业办理离职时候并未提出这个问题。而且,这个员工并未结婚。
请问,如果员工提出仲裁,企业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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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6 关注此话题 2008-5-4 14:47:00
我在某集团从事人力资源工作,这个公司经常加班,晚上加班到十点是常事,有时加到更晚,六日也让我们加班(考勤卡为证),我因工作强度太大,去医院检查是腰肌炎,后拒绝六日加班的要求(发短信向领导要求回家休息,未同意,我发短信说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没法干了),后因此短信被公司辞退(说是我主动提出离职),我要求经济补偿未果;因我工作性质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也包含竞业限制(二年),里面约定经公司同意保密时以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是竞业限制没有约定补偿,现在公司不给予补偿,还不与我终止保密合同,导致使我不能在同行业工作。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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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5 关注此话题 2008-4-30 11:13:37
公司聘请了一个在国外上学的人担任公司在国外的收款人,为避免其携款潜逃,公司应该做哪些防范措施?作为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做哪些工作?属于劳务派遣?如是,合同怎么签订?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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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4 关注此话题 2008-4-29 14:32:32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4年,签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再做8年就到退休年龄。
我想问下,如果现在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除了根据平均工资3倍双倍赔偿以外。公司是不是对我剩余的8年养老金有支付的义务?
因为年纪大了,其他正规的工作机不会太多。
如果公司不支付养老金,我又找不到愿意为我支付养老金的工作,我到退休年龄还能拿到退休金吗?
我退休金已交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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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3 关注此话题 2008-4-28 11:55:00
我是1998年开始在一家法国公司的驻京办事处工作的,到今年正好是10年。最近刚接到公司通知要中止合同,不再续签了。要退回派遣公司。
在这家外企工作这十年里,我确实感到劳务派遣是个大漏洞,让我们在这里工作的员工没有得到应得的利益。
其中,2004年时这家公司在法国上市,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员工都有资格购买职工股,可我们在中国的员工没资格。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我们不是他的雇员。
公司对员工有统一的的人事,福利,就业保障等等政策, 我们不能享受。
而现在,我在这家公司已工作10年,可是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关系只有7年, 因为期间变更过一次,因而无法要求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法享有相关的保障。
劳务派遣让劳动和劳动关系分离,就导致了原本一体的东西现在有了缝隙, 缝隙就有空子可钻。
受损害的总会是处于弱势的劳动者个体。
因此要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才能对劳动者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否则再好的劳动合同法,一个劳务派遣的口子,那些保障限制条款就成了空文了。
比如说劳务派遣只适用一年以内的工作,甚至更短,超过就必须劳动关系与劳动一致。像我这样都卖命10年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员工。现在公司就有规避劳动合同法之嫌,选择这个时候将我退回派遣公司,而我目前的工作岗位还没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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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92 关注此话题 2008-4-25 9:57:12
公司在办理辞职手续时,让我同时签署一份承诺书(单方的),内容大致如下:1)不将公司原有客户及已初步接洽的客户信息,以及公司成果资料、合同、协议等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如有发生将承接直接责任 2)如有客户联系,要准确告之已离职并将原有公司的联系人准确告知客户。
请问这样的承诺书是否合法并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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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89 关注此话题 2008-4-23 10:56:53
  俺弱弱的问一个问题,补偿金中有关于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的说法,但是目前一般大多的公司都是将工资
拆分为基本工资+XX奖金+XX补贴。。。,基本工资几乎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在劳动补偿时,这个补偿
标准到底是工资,还是月收入总和?现在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另外许多企业在发工资时也是分多种形式分开发,工资给一张工资条,没几个钱其他奖金、补贴则是给现金,
没有单据的,这又如何控制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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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88 关注此话题 2008-4-22 17:10:52
我有个问题:我和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规定的很不合理,主要是企业补偿和劳动者赔偿远远不对等,当初也是胁迫签的,要么签要么走人,所以就签了。我是做销售的,最近公司怀疑我做了对公司不利的事,要我辞职, 我也没多想就递交了辞职报告,老总也批了,帐还没结,还有一个月的工资和差不多两万的提成估计拿不到或也不全给。
这两天看签的那份《竞业限制协议》。有一条说,如果乙方(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请问这一条是否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我觉得就算是主动辞职,但竞业的限制应该还在,那么竞业限制补偿也就应该有,合理吗? 
另外,我还有两个问题: 
1。《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本人不能自营或到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我现在准备以老婆或姐姐的名义注册公司(老婆或姐姐是法人或股东),这样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吗? 
2。如果这个公司的业务是我操作,比如具体谈判,但是销售合同我不签字,别人签,这样以前公司就永远也拿不到我本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证据,公司不是我的,他也没有我到竞争企业工作的聘用合同,是这样吗,期待法律人士的准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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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087 关注此话题 2008-4-22 9:23:32
关于已经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员工消极怠工该如何处理
有些员工2008年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觉得公司不可无故辞退,就表现为大错没有,每天工作消极混日子,处于自我满足的状态! 这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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